民國78年6月28日內政部訂定發布「輔助人民自購國民住宅貸款辦法」。

瀏覽數:792
民國78年6月28日係內政部訂定發布「輔助人民自購國民住宅貸款辦法」,全文17條,其內容大略為輔助人民自購國民住宅補貼貸款利息之申請資格、特定對象保留比率、辦理期限與程序、購置住宅面積、貸款額度、貸款年限及計算基準等事項之辦法,歷經11次修正,分別於80年1月28日、81年3月6日、82年8月25日、84年2月27日、84年8月23日、86年5月28日、86年10月1日、87年 8月12日、88年6月29日、91年3月15日及92年6月30日修正發布,最近一次修正發布並將法規名稱由「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辦法」改為「輔助人民自購國民住宅貸款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