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度使用(用電)住宅
內政部利用房屋稅籍住宅類資料與台電用電資料,將每年11、12月平均用電度數小於、等於60度的住宅,界定為低度使用(用電)住宅,並自110年(資料期109年)起改為每半年統計1次,上半年採用每年5、6月平均用電度數,下半年則採用每年11、12月平均用電度數。由長期趨勢觀察,自98年統計以來,比率變動幅度約介於正負0.5個百分點之間,近2年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比率雖略有波動,由長期趨勢觀察,自98年統計以來至110年下半年,全國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比率仍呈現緩降趨勢,但至111年上半年起出現反彈,開始呈現緩升的趨勢。屬性部分仍以面積20坪以下(16.96%)、屋齡5年以下(21.55%)的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比率較高。
依據112年下半年資料顯示,全國各縣市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比率,持續以6直轄市與新竹縣、新竹市較低,僅臺南市與高雄市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比率高於全國平均(9.25%)。與上期與去年同期相較,6都中僅臺中市、臺南市同時增加,其餘縣市包括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與連江縣。
各直轄市低度使用(用電)住宅宅數前3高的行政區,新北市為淡水區、板橋區與三重區;臺北市為北投區、中山區與大安區;桃園市為中壢區、桃園區與八德區;臺中市為北屯區、西屯區與北區;臺南市為東區、永康區與安南區;高雄市為三民區、鳳山區與苓雅區。
各直轄市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比率前3高的行政區,新北市為萬里區、三芝區與石門區;臺北市為中正區、萬華區與大同區;桃園市為復興區、龍潭區與大園區;臺中市為中區、和平區與新社區;臺南市為左鎮區、龍崎區與楠西區;高雄市為那瑪夏區、甲仙區與六龜區。
待售新成屋
內政部利用地籍資料、房屋稅籍住宅類資料與台電用電資料,將屋齡5年內、仍維持第1次登記且有銷售可能性的住宅,視為待售新成屋。全國待售新成屋於109年第3季至110年第4季數量呈現平穩,均維持在7萬宅左右,自111年起呈現上升趨勢,至112年第3季為9萬5,701宅,112年第4季為10萬1,011宅。112第4季數量較上季增加5,310宅(+5.55%),更較上年同季增加1萬8,704宅(+22.72%)。
以長期觀察,待售新成屋數量由自107年第2季8萬餘宅達到近年高點後,呈現緩減趨勢,但至111年開始反轉上升,至112年第4季更是統計以來最高點首次突破10萬宅,因過去推案逐漸完工,112年核發使用執照持續增加,可能造成112年第3季與第4季待售新成屋增加。
而就6直轄市待售新成屋宅數之長期變化觀察,除臺北市以外,其餘5直轄市自111年第1季起出現增加趨勢。112年第4季以臺南市季增幅13.44%居冠,高雄市則以年增幅44.16%居冠。
就個別直轄市來看,新北市因推案量較大,宅數持續高於其他5直轄市,自109年第3季至111年第1季維持在1萬5千宅左右,至112年第4季則增至2萬367宅,其中,淡水區、板橋區與新莊區合計約占4成2,板橋區近3季更呈現增加趨勢;臺北市自107年第4季達到5,415宅後緩減, 自110年第2季起連續11季維持4千宅以下,宅數遠低於其他5直轄市,中正區、中山區、大同區、大安區與內湖區合計約占5成8,各區增幅趨緩;桃園市自107年第1季起呈現續降趨勢,110年第1季呈現反轉,至112年第4季增至1萬7,246宅,其中,龜山區占2成5,中壢區與桃園區合占4成1。
臺中市長期呈現緩增趨勢,112年第4季增至1萬5,771宅,北屯區、南屯區、烏日區與西屯區合計約5成4;臺南市長期呈現緩增趨勢,112年第4季增至9,548宅,永康區、安南區、歸仁區與善化區,合計約5成1,歸仁區占比更由111年第3季的3.57%增至112年第4季的9.72%;高雄市自106年第3季開始緩減,在110年第1季出現反轉,在連續4季緩降後,自111年第2季起開始逐漸緩升,於112年第4季增至1萬2,233宅,三民區、楠梓區與鳳山區合計約占5成,三民區占比更由111年第3季的15.28%增至112年第4季的18.27%。
依112年第4季統計,6直轄市中待售新成屋數量超過500宅的行政區包括:新北市的板橋區、新莊區、淡水區、三重區、土城區、新店區、中和區、汐止區、林口區、五股區、鶯歌區;臺北市無一行政區待售新成屋數量超過500宅;桃園市的龜山區、中壢區、桃園區、觀音區、楊梅區、大園區、八德區、平鎮區;臺中市的北屯區、南屯區、西屯區、清水區、大里區、烏日區、豐原區、沙鹿區、太平區、梧棲區;臺南市的安南區、永康區、善化區、北區、歸仁區;高雄市的鳳山區、三民區、楠梓區、左營區、仁武區、橋頭區、苓雅區、鼓山區、小港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