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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度使用(用電)住宅、待售新成屋

最新報告摘要
低度使用(用電)住宅、待售新成屋
最新報告摘要
112年7月出刊
低度使用(用電)住宅

內政部利用房屋稅籍住宅類資料與台電用電資料,將每年11、12月平均用電度數小於、等於60度的住宅,界定為低度使用(用電)住宅,並自110年(資料期109年)起改為每半年統計1次,上半年採用每年5、6月平均用電度數,下半年則採用每年11、12月平均用電度數。民國101年起,比率變動幅度約介於正負0.5個百分點之間,且除107年漲幅較高外,之後呈現緩降趨勢,至110年下半年降至最低點8.66%,111年上半年雖出現反轉,增至9.52%,惟111年下半年回到長期緩降趨勢,下降至8.77%為近3年次低點,屬性部分仍以面積20坪以下(14.59%)、屋齡5年以下(19.16%)的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比率較高。

依據111年下半年資料顯示,全國各縣市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比率,除連江縣外,其餘縣市均呈現下降,且持續以6直轄市與新竹縣、新竹市較低。6直轄市中,僅高雄市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比率高於全國平均,其餘5直轄市皆低於全國平均水準。

各直轄市低度使用(用電)住宅宅數前3高的行政區,新北市為淡水區、板橋區與三重區;臺北市為中山區、北投區與大安區;桃園市為中壢區、桃園區與龜山區;臺中市為北屯區、西屯區與北區;臺南市為東區、永康區與安南區;高雄市為三民區、鳳山區與苓雅區。

各直轄市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比率前3高的行政區,新北市為萬里區、三芝區與平溪區;臺北市為大同區、中正區與萬華區;桃園市為大園區、復興區與龍潭區;臺中市為中區、和平區與新社區;臺南市為龍崎區、左鎮區與楠西區;高雄市為那瑪夏區、甲仙區與六龜區。

待售新成屋

內政部利用地籍資料、房屋稅籍住宅類資料與台電用電資料,將屋齡5年內、仍維持第1次登記且有銷售可能性的住宅,視為待售新成屋。全國待售新成屋於109年第3季至110年第4季數量呈現平穩,均維持在7萬宅左右,自111年起呈現上升趨勢,111年第3季為8萬109宅,111年第4季為8萬2,307宅。111第4季數量較上季增加2,198宅(+2.74%),更較上年同季增加1萬2,586宅(+18.05%)。

以長期觀察,待售新成屋數量由自107年第2季8萬餘宅達到近年高點後,呈現緩減趨勢,但至111年開始反轉上升,同年第4季更是統計以來最高點,需再觀察後續發展。

而就6直轄市待售新成屋宅數之長期變化觀察,臺北市、高雄市自108年第1季後長期呈現下降趨勢,其餘4直轄市皆呈現上升趨勢。111年第4季以臺中市季漲幅11.24%,桃園市年漲幅38.75%居冠。

就個別直轄市來看,新北市因推案量較大,宅數持續高於其他5直轄市,自110年第1季至111年第1季維持在1萬5千宅左右,至111年第4季則增至1萬6,623宅,其中,板橋區與淡水區合計約占2成8,板橋區近4季更呈現增加趨勢;臺北市自107年第4季達到5,415宅後緩減, 自110年第2季起連續7季維持4千宅以下,宅數遠低於其他5直轄市,中正區、大同區與中山區合計約占4成1,大同區近4季更呈現明顯增幅;桃園市自106年第2季起呈現續降趨勢,110年第1季呈現反轉至111年第4季則增至1萬3,625宅,其中,龜山區占3成,中壢區與桃園區合占3成5。

臺中市長期呈現緩增趨勢,111年第4季增至1萬3,128宅,北屯區、南屯區、烏日區與西屯區合計約5成8,烏日區111年第4季更首度達1,591宅;臺南市長期呈現緩增趨勢,111年第4季增至7,056宅,安南區、永康區與善化區,合計約4成1,安南區占比更由第1季的15.62%增至第4季的19.95%;高雄市自105年第4季達到1萬2,558宅後開始緩減至111年第1季7,381宅,於111年第4季略升至8,486宅,鳳山區、楠梓區與三民區合計約占4成5,楠梓區占比更由第1季的9.54%增至第4季的14.46%。

依111年第4季統計,6直轄市中待售新成屋數量超過500宅的行政區包括:新北市的板橋區、淡水區、新莊區、三重區、土城區、中和區、林口區、新店區、汐止區、八里區;臺北市的中正區;桃園市的龜山區、桃園區、中壢區、觀音區、楊梅區、八德區、大園區;臺中市的北屯區、南屯區、烏日區、西屯區、清水區、大里區、豐原區;臺南市的安南區、永康區、善化區;高雄市的鳳山區、楠梓區、三民區、仁武區、左營區。

  1. 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比率係以「房屋稅籍住宅類數量」為計算基礎,「房屋稅籍住宅類數量」數據可於本站「住宅統計」下 「統計資訊主題查詢」 內之「住宅供給」下拉式選單中查詢。
  2. 111年第3季、第4季起將「新建餘屋(待售)住宅」一詞更改為「待售新成屋」。
歷年統計資訊簡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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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資訊簡冊(112年7月出刊).pdf下載檔案
統計資訊簡冊(111年11月出刊).pdf下載檔案
統計資訊簡冊(111年7月出刊).pdf下載檔案
統計資訊簡冊(111年1月出刊).pdf下載檔案
統計資訊簡冊(110年9月出刊).pdf下載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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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報告書
標題下載
108年度低度使用(用電)及新建餘屋(待售)資訊統計與發布案-總結報告書.pdf下載檔案
107年度低度使用(用電)住宅及新建餘屋(待售)資訊統計與發布案_總結報告書.pdf下載檔案
106年度低度使用(用電)住宅及新建餘屋(待售)資訊統計與發布案_總結報告書.pdf下載檔案
105年度低度使用(用電)住宅及新建餘屋(待售)資訊統計與發布案_總結報告書.pdf下載檔案
104年度低度使用(用電)住宅及新建餘屋(待售)資訊統計與發布案_總結報告書.pdf下載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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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都低度使用(用電)住宅統計
單位:宅
時間全國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
111下半年79518660434120736765998831561990101966
111上半年85885066826133689821349485166840109180
110下半年77645258930118165747438209760781101393
110上半年81480161410128308774548926661498104739
109下半年8181896267113145081412881066040210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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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都待售新成屋統計
單位:宅
時間全國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
111年第4季82307375216623136251312870568486
111年第3季80109375416622132291180169998253
111年第2季77454391216272126501150266057489
111年第1季74927375315764119321095163947381
110年第4季69721364915038982099975937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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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資料下載

本案為求統計結果更為精確,運用內政部「全國地址母體資料庫」精進資料處理(地址比對)方法(以下簡稱新方法),爰資料提供內容調整如下:

  1. 提供資料年期:依最新年度研究案研究成果提供數據資料。

    • 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提供98年~111年上半年資料。其中108年~111年上半年數據係以新方法計算,98年~107年數據為回溯推估結果。
    • 待售新成屋:提供109年第1季~111年第4季資料,其數據係以新方法計算。
    • 原方法所發布之歷史數據請以下方 連結查詢。
  2. 附註說明:

    • 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數資訊注意事項:房屋稅籍與台電用電資料在鄉鎮市區與村里之勾稽率不同,因此分別以鄉鎮市區、村里已勾稽成果推估該鄉鎮市區總低度使用(用電)住宅宅數可能會出現不相同的情況。
    • 待售新成屋數資訊注意事項:待售新成屋以地籍資料為基礎,因部分地籍資料未包含村里資訊,可能因無法辨識該宅所屬村里,致使村里新待售新成屋加總與該鄉鎮市區待售新成屋數加總有所差異。
    • 考量本案稅籍資料庫之地址欄位中,村里多半為不完整,且村里之範圍編定、名稱異動頻繁,較不適合做為歷年統計之基準單位,爰自資料期109年開始,未產製村里為單位之低度使用(用電)住宅與待售新成屋等資訊。
    • 有關本案資料處理之新方法與原方法的差異說明,詳本案110年上半年簡冊之附錄三「精進地址比對方式及對低度使用(用電)住宅資料、新建餘屋(待售)住宅資料影響之說明」。
低度使用(用電)住宅統計結果查詢(縣市及鄉鎮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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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售新成屋統計結果查詢(縣市及鄉鎮市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