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住宅補貼專區

103年度住宅補貼-申請方式、受理單位、計畫戶數

發布單位:國民住宅組(103/6/30)

申請方式

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或送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申請書件以掛號郵件寄達者,其截止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

受理單位

縣市別 受理單位 地址 電話
臺北市政府 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 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10樓 (02)2321-2186轉0再轉1
新北市政府 城鄉發展局(住宅發展科)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 (02)2960-3456轉7094~7098
臺中市政府 都市發展局(住宅管理科) 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04)2228-9111轉64601~64605
臺南市政府 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科) 永華市政中心: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06)299-1111轉1347、7803、8529
(06)298-2844
都市發展局(區域計畫科) 民治市政中心: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06)633-4251、
(06)632-2231轉6576~6578
高雄市政府 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處) 四維行政中心: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 (07)336-8333轉2649~2651
基隆市政府 都市發展處(住宅管理科) 基隆市義一路1號(後棟5樓) (02)2422-4030
(02)2420-1122轉1822~1824、1825
宜蘭縣政府 工務處(下水道科) 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03)925-1000轉8051~8076
桃園市政府 城鄉發展局(都市更新科)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 (03)332-2101轉5710~5713
新竹市政府 都市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03)521-6121轉289、384、492
新竹縣政府 國際產業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西側一樓) (03)551-8101轉6188、6189
苗栗縣政府 工商發展處(建築管理及國宅科)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037)559-873、(037)559-372
(037)337-251、(037)357-741
彰化縣政府 工務處(建築工程科) 彰化市公園路1段409號 (04)753-2194
(04)753-2195
南投縣政府 建設處(城鄉發展科) 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049)222-0711
(049)222-2106轉1431、1432
雲林縣政府 建設處(使用管理及國宅科)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 (05)552-2183
(05)552-2000轉2183
嘉義市政府 都市發展處(使用管理科) 嘉義市中山路199號 (05)225-2712,
(05)225-4321轉214
嘉義縣政府 經濟發展處(使用管理科)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 (05)362-0123轉157、176
屏東縣政府 城鄉發展處(城鄉規劃科) 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08)733-2434
(08)732-0415轉3322、3325
臺東縣政府 建設處(都市計畫科) 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089)346-850、(089)353-296
(089)326-141轉334~336
花蓮縣政府 建設處(都市計畫科) 花蓮市府前路17號 (03)824-2688
(03)822-7171轉534、535
澎湖縣政府 建設處(建築管理科) 馬公市治平路32號 (06)927-2203、(06)927-0690、
(06)927-4400轉267、505、506
金門縣政府 建設處(都市計畫科) 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082)312-877
連江縣政府 建設局(工商管理課) 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0836)22-975

計畫戶數

縣市別 租金補貼戶數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戶數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戶數
臺北市 3,005 641 364
新北市 5,740 1,100 628
臺中市 3,328 671 286
臺南市 2,100 381 246
高雄市 3,465 639 363
基隆市 449 82 65
宜蘭縣 495 109 59
桃園市 1,589 335 272
新竹市 351 88 49
新竹縣 186 57 58
苗栗縣 317 78 63
彰化縣 860 203 119
南投縣 304 58 60
雲林縣 418 96 75
嘉義市 377 65 33
嘉義縣 363 77 57
屏東縣 721 134 106
臺東縣 273 54 30
花蓮縣 449 85 42
澎湖縣 115 24 12
金門縣 87 20 12
連江縣 8 3 1
合計 25,000 5,000 3,000

註:本表計畫辦理戶數係參酌行政院主計處編印之「101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第八表「家庭住宅及現代化設備概況按區域別分」及住宅補貼歷年平均申請戶數分配,說明如下:

一、租金補貼:依【各直轄市、縣(市)無自有住宅家庭戶數占全部無自有住宅家庭戶數之比例計算之戶數】×2/3+【各直轄市、縣(市)租金補貼歷年平均申請戶數占全部平均申請戶數比例計算之戶數】×1/3分配。

二、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各直轄市、縣(市)無自有住宅家庭戶數占全部無自有住宅家庭戶數之比例計算之戶數】× 2/3 +【各直轄市、縣(市)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歷年平均申請戶數占全部平均申請戶數比例計算之戶數】× 1/3 分配。

三、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各直轄市、縣(市)有自有住宅家庭戶數占全部有自有住宅家庭戶數之比例計算之戶數】× 2/3 +【各直轄市、縣(市)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歷年平均申請戶數占全部平均申請戶數比例計算之戶數】× 1/3 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