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聞

「112年自購或修繕住宅利息補貼」即日起受理申請

發佈單位:營建署國宅組
發佈日期:2023/08/02

今(112)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期間為112年8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5時止,受理申請項目包含「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營建署表示,住宅補貼採取評點排定補貼優先順序,對於弱勢家庭及特殊經濟需求之申請者,會額外評點加分或享有較低之優惠利率(第一類優惠利率為郵儲2年定期機動利率減0.533%、第二類優惠利率為郵儲2年定期機動利率加0.042%),請民眾務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享有第一類優惠利率。

住宅補貼可搭配財政部青安貸款

營建署表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可搭配財政部轄下8大公股銀行(臺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兆豐銀行及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辦理的青年安心成家貸款, 財政部於8月1日已推出青年安心成家貸款2.0版,最高貸款額度從800萬元提高到1000萬元及貸款利息補貼增加1碼等方案。若符合「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資格者,臺北市優惠貸款額度最高250萬元、新北市230萬元、其他縣市210萬元。以購屋地點在臺北市為例,住宅補貼搭配青安貸款的優惠房貸最高可達1250萬元。此外,「自購住宅貸款戶」無論新舊貸款戶均比照青年安心成家貸款2.0版,也可自今年8月起享有貸款利率多1碼的補貼,期限至115年7月底止。

3%、第二類優惠利率為郵儲2年定期機動利率加0.042%),請民眾務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享有第一類優惠利率。

申請資格須符合所得及財產一定以下之家庭

營建署表示,申請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民眾,需同時符合家庭年所得、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家庭動產限額與家庭不動產限額等4項條件。舉例來說,戶籍設在臺北市且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民眾,家庭年所得需低於163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需低於6萬6,546元、家庭動產限額需低於712萬元、家庭不動產限額需低於906萬元且家庭成員申請時未持有住宅或僅持有申請日前2年內辦理貸款的一戶房屋。

備齊文件並多利用線上申請可加速審查

營建署指出,自購或修繕住宅利息補貼,今年申請方式為「線上」及「郵寄」兩種,並鼓勵民眾多使用線上申請。民眾可由營建署網站首頁重要政策之「住宅補貼專區」(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8.aspx),透過「您適合哪種住宅補貼呢?」填選條件引導民眾檢視住宅補貼資格,如符合資格,申請民眾可備齊檢附文件,可加速地方政府審查,以利早日獲得補助。

民眾如想瞭解申請資格與相關規定,除可透過「住宅補貼專區」網頁查詢,也可在週一至週五早上8時至下午6時,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由專人協助。

單位主管:歐正興 組長
聯絡電話:02-8771-2625
發稿單位:國民住宅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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