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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補貼免設籍 受災租客也適用

發佈單位住宅發展組
發佈日期2024/04/07

113年4月3日上午花蓮縣東部海域發生芮氏規模7.2地震,其中,倒塌的房屋中有未設立戶籍的租客,因不具有房屋所有權人身分,對於後續補助感到憂慮。對此,國土管理署表示,現正受理中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並無設籍限制,有需要的受災居民請多加利用,也可洽花蓮租賃公會尋求租屋協助。

申請租金補貼無須設籍 線上即可申請

國土管理署指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是111年度開始推動的政策,目的是照顧一定所得且無自有房屋的租屋族,因此,租金補貼係採按月撥款,與按人數一次性補助之急難賑助不同。租金補貼政策在震災發生前,就已無設籍的限制,112年度起更推動隨到隨辦,且補貼係溯自申請日開始。

租賃公會提供租屋協助,助儘速尋得安身住所

此外,中央也協請當地租賃及仲介公會提供租屋協助,截至113年4月6日止,提供臺北市等14個縣市共計1,037間可供出租房屋物件供受災戶選擇,其中花蓮縣提供69間房屋,已成功媒合受災戶10戶承租房屋,不管是房屋所權人及原有租客,均提供協助。

申請租金補貼除書面申請外,亦可透過線上申請網站(https://has.cpami.gov.tw/house300e/)提出申請,也可就近洽花蓮租賃公會0938578988提供租屋諮詢。國土管理署強調,政府非常重視受災租客所遭遇的困難,因此籲請受到震災影響的租屋族提出申請,共同攜手度過難關及儘早回歸正常生活。

單位主管:歐正興 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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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住宅發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