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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

立法院三讀通過「住宅法」修正案社會住宅全面啟動

2016/12/23內政部營建署

為達成蔡總統提出的8年20萬戶社會住宅目標,在各界的努力下,立法院於今(23)日三讀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以具體協助地方政府解決社會住宅的土地取得、經費來源及人力組織等問題,落實居住正義,照顧弱勢及青年族群的居住需求。

內政部表示,目前我國「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約有7,281戶,占全國住宅總量之0.08%,相較於日本及韓國5%,已明顯偏低,更遠低於歐洲國家的30%以上比率。我國社會住宅興建不足,主要由於地方政府興辦的土地取得不易、經費財源不足及無專責人力組織等問題。

為解決上述問題,這次「住宅法」修法涉及社會住宅部分有4項重點。包括:第一,在社會住宅土地取得方面,地方政府需要的社會住宅用地如屬於應有償撥用的公有非公用土地,得辦理長期租用,以減輕地方政府取得土地的成本。第二,在經費方面,增訂中央及地方住宅基金來源,並將成立社會住宅融資服務平臺,提供地方政府興建社會住宅的長期低利資金,協助地方政府解決財源問題

第三,在人力組織方面,明定主管機關得設立、指定或委託專責法人或機構辦理社會住宅,以因應社會住宅興建營運的專業性及人力需求。第四,在稅賦減免方面,社會住宅興辦期間的地價稅及房屋稅得予適當減免,並免徵營業稅,以減輕地方政府或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的稅賦負擔;為鼓勵屋主將房屋出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新增綜合所得稅及地價稅租稅優惠規定。

此外,本次修法也包括修正住宅補貼、住宅市場、居住品質及居住權利平等專章等部分條文,未來亦將朝「健全住宅租售市場」、「提供多元居住協助」及「提升居住環境品質」等3大面向,擘劃未來住宅發展。

根據內政部近日民調顯示,近8成8受訪民眾支持政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這次法案順利三讀通過,內政部相當感謝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本會期趙召委天麟、上會期黃召委昭順及所有參與提案或審查委員的辛勞及付出,在朝野達成共識下,使法案於本會期通過。

另為讓住宅與房產資源合理利用與分配,提供一般家戶、青年、弱勢族群在居住選擇上更多元合適的機會,除積極修正「住宅法」健全相關配套機制外,亦擬訂「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規劃興建12萬戶社會住宅及包租代管民間空餘屋8萬戶,來達成8年興辦20萬戶社會住宅,並於今年11月29日報請行政院核定。

後續將由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政府加強通力合作,包含社會住宅政策宣導、地方政府執行經驗分享、相關單位意見交流及實際案例參訪,透過由中央舉辦「社會住宅中央與地方共識營」及六直轄市輪流每兩個月舉辦一次聯繫會報,以深度瞭解地方政府執行經驗及具體建議,並凝聚各界共識以利社會住宅之推動,致力打造高品質無障礙的社會住宅,並促進社會住宅與當地社區的融合,期許社會住宅能成為讓人住進去會幸福與驕傲的住宅。

聯 絡 人:朱慶倫組長聯絡電話:02-8771-2625發稿單位: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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