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
103年度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理情形概況分析
刊登日期:104年10月28日
發稿單位:國民住宅組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1條第2項規定訂定之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於101年6月11日修正發布後,係由內政部營建署主管;所需補貼經費,由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均由該府社會局(處)或民政局社會課辦理上開2項補貼,103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本辦法辦理情形如下:
一、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詳附件一)
二、身心障礙者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詳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