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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住宅補貼專區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申請方式
  1. 採書面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規定的應檢附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送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詳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連結】。申請文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2. 採線上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至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
應檢附文件
補貼額度
貸款額度由承貸金融機構勘驗後依擔保品所在地覈實決定:
臺北市最高為新臺幣250萬元
新北市最高為新臺幣230萬元
其餘直轄市、縣(市)最高為新臺幣210萬元
償還年限最長20年,含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合計最長以5年為限
優惠利率第一類優惠利率郵儲利率減0.533%。(目前為0.312%)
適用對象
  1.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 特殊境遇家庭
  3. 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限申請人)
  4.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限申請人)
  5. 六十五歲以上(限申請人)
  6. 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7. 身心障礙者
  8.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9. 原住民
  10. 災民
  11. 遊民
第二類優惠利率郵儲利率加0.042%。(目前為0.887%)
適用對象不具第1類條件者。
備註
  1. 郵儲利率: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存款額度未達500萬元定期儲金機動利率」。
  2.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可與財政部辦理之「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105年1月1日起優惠貸款最高額度新臺幣800萬元)搭配使用。
  3. 政府補貼利率:內政部洽商金融機構議定之利率(郵儲利率加0.9%,109年3月25日起為1.745%)減優惠利率。
計畫戶數
受理單位
申請條件、家庭年所得及財產限制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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