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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申請方式
1. 採書面申請方式,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規定的應檢附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送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詳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連結】。申請文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2. 高雄市政府提供線上申請方式,戶籍地位於高雄市之申請人可至高雄住宅補貼網(https://hs.kcg.gov.tw)提出申請,若使用上有疑問可電洽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連絡電話:(07)336-8333轉2649~2651。
3. 臺中市政府提供線上申請方式,戶籍地位於臺中市之申請人可至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https://thd.taichung.gov.tw/)提出申請,若使用上有疑問可電洽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連絡電話:(04)2228-9111轉64601~64605。
應檢附文件
詳細應檢附文件
補貼額度
106年度租金補貼金額表
註: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另訂有其他申請標準之補貼金額者,依該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資料為準。
計畫戶數
詳細計畫戶數
受理單位
詳細受理單位
申請條件、家庭年所得及財產限制
詳細申請條件、家庭年所得及財產限制
租金補貼問與答
其他書表下載
切結書範本
協議書範本
相關規定
住宅需求動向調查問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