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項目 |
租金補貼 |
申請人年齡 |
中華民國國民,且符合下列年齡限制之一:
- 已成年。
- 未成年已結婚。
- 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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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住宅持有狀況 |
家庭成員(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申請人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需要照顧之未成年或身心障礙兄弟姊妹)均無自有住宅。 |
申請時是否接受政府住宅補貼 |
申請時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或家庭成員正接受政府租金補貼、為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承租戶,該家庭成員切結取得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租金補貼資格之日起,自願放棄原租金補貼、承租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 |
家庭年所得及財產 |
應符合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詳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