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無障礙住宅專區

內政部105年11月30日函頒「106年度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先期計畫」

2016/11/30
預計補助8個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原有住宅公寓大廈5層以下建築物共用部分改善無障礙設施及設置昇降設備計7件(每件補助費用45%且以新臺幣116萬元為上限),以及原有住宅公寓大廈共用部分改善無障礙設施計18件(每件補助費用45%且以新臺幣26萬元為上限)。

計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