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住宅補貼專區
申請書
- 109年度租金補貼第1次受理申請期間已於109年8月31日截止。
- 109年度租金補貼第2次受理申請期間已於110年2月5日截止。
補貼額度
補貼額度
單位:新臺幣
直轄市、縣(市) |
租金補貼金額(每戶每月) |
單身且未滿四十歲者 |
單身四十歲以上者,
或非單身者
|
臺北市 |
4,000元 |
5,000元 |
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新竹市、新竹縣 |
3,200元 |
4,000元 |
臺南市、高雄市 |
2,600元 |
3,200元 |
臺灣省(不含新竹市、新竹縣)、金門縣、連江縣 |
2,600元 |
3,000元 |
- 單身,指申請時無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第2條第4項第2款至第6款家庭成員。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另訂有其他申請標準之補貼金額者,依該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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