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住宅補貼專區

租金補貼
申請書
107年度住宅補貼已經於107年9月7日截止受理申請。
申請方式
  1. 採書面申請方式,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規定的應檢附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送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詳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連結】。申請文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2. 高雄市政府提供健保卡及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方式,戶籍地位於高雄市之申請人可至高雄住宅補貼網(https://hs.kcg.gov.tw)提出申請,若使用上有疑問可電洽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連絡電話:(07)336-8333轉2649~2651。
  3. 臺中市政府提供線上申請方式,戶籍地位於臺中市之申請人可至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http://thd.taichung.gov.tw/)提出申請,若使用上有疑問可電洽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連絡電話:(04)2228-9111轉64601~64605。
應檢附文件
補貼額度
單位:新臺幣
直轄市、縣(市)租金補貼金額(每戶每月)
臺北市5,000元
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新竹市、新竹縣4,000元
臺南市、高雄市3,200元
臺灣省(不含新竹市、新竹縣)、金門縣、連江縣3,000元
註: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另訂有其他申請標準之補貼金額者,依該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資料為準。
計畫戶數
受理單位
申請條件、家庭年所得及財產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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