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新建餘屋(待售)住宅
最新報告摘要
111年11月出刊
低度使用(用電)住宅
內政部利用房屋稅籍住宅類資料與台電用電資料,將每年11、12月平均用電度數小於、等於60度的住宅,界定為低度使用(用電)住宅,並自資料期109年起改為每半年統計1次,上半年採用每年5、6月平均用電度數,下半年則採用每年11、12月平均用電度數。民國101年起,比率變動幅度約介於正負0.5個百分點之間,且除107年漲幅較高外,之後開始呈現緩降趨勢,而111年上半年(9.52%)升為近3年相對高點,仍以面積20坪以下(16.38%)、屋齡5年以下(21.91%)的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比率較高。
依據111年上半年資料顯示,全國各縣市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比率,持續以6直轄市與新竹縣、新竹市較低,6直轄市中,僅高雄市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比率高於全國平均,其餘5直轄市皆低於全國平均水準,各直轄市低度使用(用電)住宅宅數、比率前3高之行政區如下:
各直轄市低度使用(用電)住宅宅數前3高的行政區,新北市為淡水區、板橋區與三重區;臺北市為中山區、北投區與萬華區;桃園市為中壢區、桃園區與龜山區;臺中市為西屯區、北屯區與北區;臺南市為永康區、東區與安南區;高雄市為三民區、鳳山區與左營區。
各直轄市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比率前3高的行政區,新北市為萬里區、三芝區與平溪區;臺北市為大同區、中正區與萬華區;桃園市為大園區、復興區與龍潭區;臺中市為中區、和平區與新社區;臺南市為左鎮區、龍崎區與楠西區;高雄市為那瑪夏區、甲仙區與六龜區。
新建餘屋(待售)住宅
內政部利用地籍資料、房屋稅籍住宅類資料與台電用電資料,將屋齡5年內、仍維持第1次登記且有銷售可能性的住宅,視為新建餘屋(待售)住宅。全國新建餘屋於109年下半年至110年下半年數量呈現平穩,均維持在7萬宅左右,111年第1季為7萬4,927宅,111年第2季為7萬7,454宅。111第2季數量較上季增加2,527宅(+3.37%),較上年同季增加7,405宅(+10.57%)。以長期觀察,新建餘屋(待售)住宅數量自107年第2季8萬餘宅達到近年高點後,呈緩步下降趨勢,雖然111年第1季、第2季數量相對上季、上年同季增加,但長期來看,仍維持在7萬~8萬宅之間。
而就6直轄市新建餘屋(待售)住宅宅數之長期變化觀察,除高雄市持續緩降、臺南市緩增以外,其餘4直轄市近兩季由以往緩降趨勢轉為增加。新北市因推案量較大,宅數持續高於其他5直轄市,自110年第1季至111年第1季維持在1萬5千宅左右,111年第2季則增至1萬6,272宅,且板橋區與淡水區合計約占2成5;臺北市自107年第4季達到5,415宅後緩步下降, 自110年第2季起連續5季維持4千宅以下,宅數遠低於其他5直轄市,中正區、中山區、內湖區與北投區合計約占5成;桃園市自106年第2季起呈現續降趨勢,111年第2季又增至1萬2,650宅,其中,龜山區占3成,中壢區與桃園區各占2成;臺中市長期則呈現緩增趨勢,惟111年第2季又增至1萬1,502宅,北屯區、南屯區與西屯區合計約5成;臺南市長期呈現緩步增加趨勢,111年第2季增至6,605宅,安南區、永康區與善化區,合計約4成;高雄市自105年第4季達到1萬2,558宅後開始緩減,於111年第2季減至7,489宅,以左營區、前金區減少較多。
依111年第2季統計,6直轄市中新建餘屋(待售)住宅數量超過500宅的行政區包括:新北市的板橋區、淡水區、新莊區、中和區、三重區、土城區、新店區、汐止區、林口區、五股區;臺北市的中正區;桃園市的龜山區、中壢區、桃園區、楊梅區、大園區、觀音區、八德區;臺中市的北屯區、南屯區、西屯區、清水區、大里區、烏日區;臺南市的安南區、永康區、善化區;高雄市的鳳山區、三民區、楠梓區、左營區、仁武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