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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

學生年滿18歲簽約租屋 可申請租金補貼

發佈單位:營建署國宅組
發佈日期:2023/09/14

近年來住宅租金及物價齊漲,讓許多青年備感壓力,行政院為協助單身青年減輕居住負擔,112至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自今(112)年7月3日至113年12月31日受理申請,只要年滿18歲就可申請。營建署表示,鼓勵在外地求學的租屋學生,符合年滿18歲申請資格,可以利用線上申請租金補貼,減輕租屋負擔。

審查對象不包含父母是否擁有自有住宅

營建署指出,近期各大專院校陸續開學,租金補貼諮詢專線人員接獲在外求學有租屋需求的學生詢問:「父母住在自有住宅,我是年滿18歲的學生,在外租屋還能申請租金補貼嗎?」的案例。

營建署說明,租金補貼審查之對象為「家庭成員」,而依據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家庭成員係指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未成年子女(胎兒)、受申請人或其配偶監護之人。因此,申請人之父母不屬於審查之對象。因此,只要符合民法年滿18歲的規定,就可以提出申請。

單身青年另加碼1.2倍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之租金補貼每月補貼金額上限,除了會按分級分區計算基礎額度,另對於未滿40歲之單身青年給予1.2倍加碼。以租屋於桃園市為例,原補貼金額上限為2,400元之補貼戶,若為未滿40歲單身青年,則補貼金額上限可提高為2,880元。

歡迎利用網站及諮詢專線

營建署提醒,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受理至113年12月31日止,相關申請資訊均可於「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網站查詢,此外,亦可於每週一至五早上8時至下午6時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詢問。

單位主管:歐正興 組長
聯絡電話:02-8771-2625
發稿單位:國宅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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