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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

擴大照顧租屋族 8月補貼大進擊

發佈單位:營建署 國民住宅組
發佈日期:2020/06/03
內政部推動之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於109年度有重大突破。依據行政院於109年5月6日核定之「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及內政部修正發布之「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重大變革包括:查調財稅之對象不再列計「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之戶籍外配偶」、申請資格不限婚姻或設籍情形、租屋地與戶籍地可不同縣市,此外,租金補貼之計畫戶數再創新高,將有12萬個家庭受惠,並增加一次申請的機會。

戶數增加 條件放寬

營建署表示,為落實擴大辦理租金補貼之政策,109年度租金補貼戶數已由現行6萬多戶調高至12萬戶,以往列入查調財稅資料之家庭成員包含「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之戶籍外配偶」,自109年度起,不再列計;以往限制未滿40歲申請人須已結婚或與直系親屬同一戶籍之限制,109年度亦予以刪除。

受理彈性 便民利民


考量以往租金補貼受理期間僅限於每年7至8月,來不及申請者要到等次年7至8月才能申請,因此,109年度租金補貼提供兩次受理機會,分別訂於109年8月4日至8月31日,及110年1月18日至2月5日。此外,申請租金補貼之住宅,不再限制須與戶籍在同一縣市,申請人可就近向租賃住宅所在地之縣市政府提出申請。至於申請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則仍維持一年一次及向戶籍地縣市政府申請之規定。

線上申請 減少群聚

內政部營建署呼籲,配合防疫措施,受理期間可盡量採取線上申請方式,避免至各地方政府臨櫃送件,以落實個人衛生防護,減少疾病傳染的風險。有補貼需求之申請人,敬請持續留意營建署及地方政府的公告,或到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的住宅補貼專區瀏覽查詢相關資訊。

單位主管:歐正興 組長
聯絡電話:02-8771-2625
發稿單位:國民住宅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