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聞

臺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1期計畫媒合件數全國第一 第2期計畫積極辦理中

2020/02/22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有關報載「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2期計畫六都僅北市未啟動」一節,臺北市都市發展局表示內政部同意北市府工作計畫書後,即啟動招標作業。

臺北市前積極配合中央辦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1期試辦計畫,自106年10月底計畫開辦至今,期間北市府透過各式管道行銷本計畫,截至108年11月底房屋物件開發期限為止,累積媒合數1,166 戶,達成率為中央分配目標 戶數2,200戶之53%;就媒合戶數而言,臺北市已居全國之首,如表1。

包租代管第1期計畫媒合件數統計至108年11月30日,各縣市的中央分配目標戶數及媒合戶數分別是臺北市2200及1166、新北市2200及906、桃園市1600及1005、臺中市1600及1163、臺南市1200及322、高雄市1200及595

備註:第1期試辦計畫房屋物件開發期至108年11月30日止,故資料日期統計至108年11月30日。

有鑑第1期試辦計畫成效尚有進步空間,為強化執行第2期計畫效能,都發局多次召開精進策略座談會,並建議中央政策解決租屋市場稅制等系統性問題,惟均未獲正面回應。基於中央地方共同推動社宅政策及市民需求,臺北市方提出申請第2期計畫,於108年9月終獲中央核定,較六都其他縣市為晚,計畫獲核定後,即刻啟動招標前置作業,期間並無延宕。

同時,為保障有居屋需求民眾權益,都發局亦於108年8月再次提請中央第1期計畫之房屋物件開發期由配合2期計畫招標期間展延媒合期間,於108 年11月5日始獲中央同意,惟僅同意展延至11月,臺北市已積極辦理招標作業,並於12月中旬辦理第二期公告作業,同時就已加入第一期計畫之房東房客,持續提供服務,並無所謂空窗期產生。

另基於公益性出租輕稅政策,臺北市持續率先全國,針對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之出租人所出租之房屋,給予折減其房屋課稅現值50%,並以最高折減房屋課稅現值750萬元為上限,將於109年7月1日生效。除了包租代管建議中央在機制上調整、房屋稅折減外,也同時建議放寬租金補貼每人動產限制,經該署研議後於108年底放寛動產金額等條件,將於109年7月施行,預計可協助更多民眾安居臺北市。

有關臺北第2期計畫招標情形,前已於108年12月中旬上網公告招標; 投標廠商數計3家。惟經資格審查後,僅1家進入評選且評選結果無優勝廠商 故予廢標;都發局並於廢標後旋即上網第2次公告作業,無延宕。本案於109 年2月19日開標,續辦評選作業。本案刻正辦理相關行政作業,俟選出優勝廠商後即可開辦,預計將於3月執行。

臺北市依住宅法多元積極推動社會住宅,落實居住正義,市府除了在執行過程反應建議中央,也同步就可修正之法令進行率先調整施行,各項政策在量能皆為全國之先,臺北市再次呼籲中央應該正視地方執行需要,積極協助共同推動。

聯絡人:吳名秋

聯絡電話:02-27772186轉2500[住宅企劃科]

發稿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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