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者評論「前瞻建設的住宅政策在哪裡?」一文中提到「只有今(106)年試辦蓋1萬戶,有明確數字目標,......就算今年全數達成,也有1萬戶而已,餘19萬戶怎辦?」內政部營建署表示,該署刻正積極推動蔡總統英文提出之8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見,規劃以直接興建12萬戶、包租代管8萬戶及容積獎勵補充的方式辦理,106至109年目標完成政府直接興建4萬戶及包租代管4萬戶。在直接興建部分,目前中央及各地方政府提報共40,799戶,均有具體基地位置與推動進度;包租代管今年1萬戶訂於7月開始推動。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社會住宅興辦計畫」歷經多次與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研商,業於106年3月6日奉行政院核定,主要執行策略包含協助地方政府取得土地、成立社會住宅融資服務平臺、推動包租代管、補助各地方政府興辦經費等項目。其中,補助地方興辦之融資攤還缺口及包租代管經費等,106至109年共需99.8億元,由住宅基金提撥,尚可支應。另「成立社會住宅融資服務平臺方案」業於106年3月13日奉行政院核定,將協助地方政府取得較低利率之融資,「106年度包租代管試辦計畫」業於106年4月18日奉行政院核定,將運用民間空屋增加社會住宅供給。
有關文中提到,2月份國發會所提版本有「廣設公宅與青年創業聚落」,後來行政院核定的版本卻刪除1節,按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得保留部分空間提供予青年居住並設置青年創業空間,由於住宅政策之推動主要係由住宅基金支應,且內政部早在105年11月即完成研擬8年20萬戶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報請行政院核定,本可獨立推動完成,無須再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另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為照顧弱勢及青年族群的居住需求,及改善國人居住品質,「住宅法」修正案依106年1月11日公布實施規定,內政部營建署會持續與地方政府共同打造高品質的居住環境,促進社會住宅推動,逐步達成8年內辦理20萬戶社會住宅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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