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4)日風傳媒刊載新新聞的報導,引用吉家網董事長李同榮指出違建戶也能加入包租代管出租,對此,內政部營建署已於6月4日特別澄清,目前推動的社宅包租代管,明確規定必須是合法房屋,對於李同榮的說法易造成誤解,混淆視聽,深表遺憾。
包租代管住宅須為合法房屋 嚴加審查杜絕不法營建署表示,政府推動的「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累計至今年5月31日止,媒合的戶數共4,223戶,依規定出租的住宅必須擁有合法房屋證明。近來有少數不肖房東或業務人員,試圖以違建假造合約,詐領包租代管的補助,地方政府已依約追回房東及業者相關補助款,並加以罰款,交由司法機關調查偵辦中。
營建署強調,第2期的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已增加須填具屋況及租屋安全檢核表的機制,政府會嚴正把關,加強審查案件,以杜絕造假不法行為。
花大錢買政績之說 斷章取義針對報導引用李同榮說法,指稱補貼預算高達300億元,營建署表示,包租代管是論件計酬,媒合一戶才補貼一戶,目前核銷金額總計2.4億元,已協助4千餘戶家庭,其中又有6成為弱勢家庭,不應被斷章取義為花大錢買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為新興計畫,政府與民間多處於學習及磨合階段,政府願意虛心接受各界的建議及批評,但對於報導採用少數人士的片面說詞,抹煞政府照顧青年及弱勢安居的決心,營建署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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