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3)日媒體報導臺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有業者逾期支付租金情事,營建署已促請地方政府調整相關作業程序及強化對業者控管機制,避免參加包租代管房東房客權益受影響。另對於臺北市表達盼調高第二期計畫之租金上限,營建署已同意市府視實際租屋市場需求,協商更為妥適的合作方式。
業者人員流動頻繁及行政作業控管不慎
有關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之房東,向臺北市政府反映業者有逾期支付租金之情形,營建署接獲訊息後,經向臺北市政府查證係該公司人員流動頻繁及控管不慎所致,目前臺北市政府已依勞務採購契約規定暫停該業者開發新案,並限期要求提出改善方案。營建署表示,臺北市政府已將該業者登列不良紀錄,加強查核管理,並作為後續第二期計畫評選之參考,對於臺北市政府的處理機制表示尊重。
租賃專法上路 包租代管更有保障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已於107年6月27日施行,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的業者須受該條例規範,營建署已請地方政府,與得標業者簽訂之勞務採購契約須對違反規定者,明訂以限期改善、扣押履約保證金、暫停履約等處罰規定辦理。
檢討撥款流程 保障房東權益 降低業者資金積壓風險
另為維護房東房客權益,並降低業者資金積壓風險,營建署已促請地方政府檢討撥款程序及方式,以利包租代管計畫順利運作。
反映北市租金行情兼顧弱勢負擔租金能力 營建署研擬對策
營建署表示,租金行情涉及中央核予地方包租代管計畫補助經費,且須將弱勢房客的租金負擔能力納入考量。有鑑於臺北市平均租金行情高於其他縣市,營建署已於包租代管第一期試辦計畫核予租金上限2萬2,500元,並表示臺北市政府於提報第二期計畫時仍得視實際需求,協商更為妥適的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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