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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機場二期整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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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國民住宅及社區建設委員會為奉行中央「住者有其屋」之政策,並執行年度國宅興建計畫,在「先建後拆」之原則下,優先配合違建整建四年計畫,於56年3月間洽請軍方撥用整建基地,作為安頓三軍總醫院新建院址之違建戶及其他登記有案之重要地區違建戶居住起見,決定興建本工程。
建築工程於56年7月發包,57年8月15日完工,興建鋼筋混凝土架構磚造五棟連棟環形中間走廊式建築,計579戶。
檔案來源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戶數579
興建年代民國56
地區臺北市
鄉鎮市區萬華區
主題分類代碼100內政及國土:150營建
施政分類代碼800交通及建設:860營建:864國民住宅
服務分類代碼I00公共資訊:I60資訊服務:I6Z其他
完工日期民國57.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