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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直接興建國宅商業服務設施之底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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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國宅及住宅
次類別個案書圖資料
類別項目政府直接興建國宅社區計畫
組別財務組
清查編號A-S3-AS301-04-E0301
物件名稱政府直接興建國宅商業服務設施之底價規定
公文主旨政府直接興建國宅社區內之商業、服務設施,因配合社區需要,留供國宅主管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使用者,有關其出售價格訂之處理,請依說明二、三辦理,請查照。
文別
文號85住都財字第030800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85年5月3日
內容描述一、依國民住宅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六條規定:「國民住宅社區內興建之商業、服務設施及其他建築物,除配合社區需要,留供國民住宅主管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使用者外,得由國民住宅主管機關連同土地標售或標租,…,得案標售或標租底價出售或出租」。 三、依前述處理原則所訂定之底價,嗣後均應一律併該社區其他標售部份底價報本局,俾憑依程序審議後據以辦理。
檔案來源內政部前營建署財務組
文物形式公文
文物類別事件
出品方式單件
文物類型平面
材質紙張
保存狀況良好
尺寸21cm×29.7cm
長度/頁數1
影像大小105KB
數化級別一般級
檔案格式類型PDF
影像解析度300dpi
著作權歸屬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典藏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主題分類代碼100內政及國土:150營建
施政分類代碼800交通及建設:860營建:864國民住宅
服務分類代碼I00公共資訊:I60資訊服務:I6Z其他
數位化單位宜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後設資料著錄單位宜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校正次數1宜誠資訊
校正次數2財務組
校正次數3財務組
政府直接興建國宅商業服務設施之底價規定

政府直接興建國宅商業服務設施之底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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