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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對原臺灣省之抵押權如其權利內容未變更登記為國有者,而以中華民國名義行使抵押權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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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國宅及住宅
次類別基金
類別項目中央國民住宅基金
組別財務組
清查編號A-S4-AS401-04-E0295
物件名稱為因應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對原臺灣省之抵押權如其權利內容未變更登記為國有者,而以中華民國名義行使抵押權等相關事宜
公文主旨為因應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對原臺灣省之抵押權如其權利內容未變更登記為國有者,請貴行依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之規定及配合本署88年8月12日營署北管字第51114號函示內容,於執行程序中主張該抵押權以由國家概括承受,而以中華民國名義行使抵押權等相關事宜,並請執行法院將拍賣案款核發予「內政部營建署」,以利作業,請查照。
文別
文號88營署北財字第053319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88年8月26日
內容描述國宅債權屬原臺灣省之抵押權,其國宅拍賣款因債權人為「臺灣省政府」,法院均開以「臺灣省政府」為受款人之國庫支票,由於抬頭人為「臺灣省政府」,且省府於本88年8月31日起停止簽發省庫收入退還書及支出收回書,致無法繼續辦理退還臺灣省國民住宅基金專戶,因而請貴行配合於執行程序中辦理相關主張,以利本案之解決。
檔案來源內政部前營建署財務組
文物形式公文
文物類別事件
出品方式單件
文物類型平面
材質紙張
保存狀況良好
尺寸21cm×29.7cm
長度/頁數5
影像大小KB
數化級別一般級
檔案格式類型PDF
影像解析度300dpi
著作權歸屬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典藏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主題分類代碼100內政及國土:150營建
施政分類代碼800交通及建設:860營建:864國民住宅
服務分類代碼I00公共資訊:I60資訊服務:I6Z其他
數位化單位宜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後設資料著錄單位宜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校正次數1宜誠資訊
校正次數2財務組
校正次數3財務組
為因應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對原臺灣省之抵押權如其權利內容未變更登記為國有者,而以中華民國名義行使抵押權等相關事宜

為因應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對原臺灣省之抵押權如其權利內容未變更登記為國有者,而以中華民國名義行使抵押權等相關事宜

下載附件

  • A-S4-AS401-04-E0295.pdf (404.09 KByte)
    為因應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對原臺灣省之抵押權如其權利內容未變更登記為國有者,而以中華民國名義行使抵押權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