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光華二村」1筆國有土地,請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專案讓售台灣省政府合建國宅1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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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國宅及住宅
次類別個案書圖資料
類別項目政府直接興建國宅社區計畫
組別土地組
清查編號A-S3-AS301-05-0004
卷殼名稱桃園縣光華二村(二)
物件名稱桃園縣「光華二村」1筆國有土地,請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專案讓售台灣省政府合建國宅1案
案名研商奉交國防部函為陸軍總部列管桃園縣「光華二村」1筆國有土地,請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專案讓售臺灣省政府合建國宅案會議紀錄
公文主旨1、所報陸軍總司令部列管桃園縣「光華二村」1筆國有土地,請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專案讓售台灣省政府合建國宅1案,請照內政部會商結論辦理。2、奉交議國防部函為陸軍總部列管桃園縣「光華二村」1筆國有土地,請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專案讓售臺灣省政府合建國宅案,經邀請相關機關會商獲致結論如說明,請查照轉陳。
正/副本副本
文別
文號台85內0377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85年2月5日
內容描述1.陸軍總部列管桃園縣「光華二村」基地座落桃園縣楊梅鎮草湳坡段埔心小段10之38地號1筆國有土地,屬都市計畫住宅區用地,管理機關為陸軍總部。 2.本案土地無繼續公用,同意依國有財產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規定變更為非公用財產,依「國軍老舊眷村重建試辦期間作業要點」規定,售予台灣省政府合建國宅。 3.前述土地讓售價格,依行政院秘書長台68防字第5982號函,以房屋建造完工當期公告現值計價讓售臺灣省政府合建國宅。
檔案來源內政部前營建署土地組
文物形式公文
文物類別事件
出品方式單件
文物類型平面
材質紙張
保存狀況良好
尺寸36.2cm×25.6cm
長度/頁數5
影像大小6.36MB
數化級別一般級
檔案格式類型JPG
影像解析度300dpi
地區桃園縣
社區名稱光華二村
著作權歸屬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典藏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主題分類代碼100內政及國土:150營建
施政分類代碼800交通及建設:860營建:864國民住宅
服務分類代碼I00公共資訊:I60資訊服務:I6Z其他
數位化單位宜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後設資料著錄單位宜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校正次數1宜誠資訊
校正次數2土地組
校正次數3土地組
桃園縣「光華二村」1筆國有土地,請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專案讓售台灣省政府合建國宅1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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