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之租金補貼增補698戶,預計2月辦理全國評點排序作業
(國民住宅組2013/01/29)
101年度「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租金補貼計畫辦理2萬4,000戶,惟提出申請之戶數達8萬9,439戶,因政府住宅補貼預算有限,故僅得就「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結餘經費增加698戶;將於近日辦理全國評點排序作業。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為了協助沒有能力購屋的家庭居住於合適的住宅,減輕租屋負擔,政府自96年起推動本方案,提供「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新臺幣4,000元,補貼期間最長一年。
本方案99、100年度租金補貼計畫戶數皆為2萬4,000戶,申請戶數分別為5萬2,238戶、6萬2,748戶,核定戶數(含增補戶)分別為4萬6,920戶、5萬6,782戶。因本方案99年度由公務預算撥補住宅基金之經費為12億4,254萬2千元,100年度由公務預算撥補住宅基金之經費為10億元,故針對計畫戶數外且符合資格之申請人,皆全數滿足;惟本方案101年度公務預算並無撥補住宅基金之費用,且住宅補貼資源有限,尚無法比照往年方式由中央政府經費增補戶數。
另依據住宅補貼作業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衡酌財政狀況及實際需求增加辦理戶數及額度,其因增加辦理戶數及額度外所增加之補貼,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負擔。因中央政府住宅補貼資源有限,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上開規定衡酌財政狀況及實際需求,針對計畫戶數外之合格戶,本於權責衡量是否增加辦理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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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國民住宅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