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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

104年度申請租金補貼者之租賃住宅面積及租金概況

發佈單位:國民住宅組
發佈日期:2016/05/03

為協助中低收入家庭解決居住問題,本署推動「整合住宅補貼實施方案」,提供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以協助國民居住於適居之住宅。

104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期間自104年7月20日至104年8月28日止;受理申請及審查單位為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104年度計畫辦理租金補貼5萬9,114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5,000戶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3,000戶。申請戶數計有6萬7,244戶、核准戶數5萬6,340戶。

租金補貼係由政府按月補貼租金,以減輕國民租賃負擔,自104年度起,依地區提供不同的補貼金額(每戶每月最高為5,000元、4,000元、3,200元或3,000元等補貼金額),補貼期間為12期(月)。

104年度申請租金補貼者,其租賃住宅面積、租賃住宅租金分別分析如下:

一、租賃住宅面積 (詳表1):

因申請租金補貼者可於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定後2個月內檢附租賃契約,故租賃契約之資料件數較實際申請戶數少。

  1. 申請戶數共計54,927戶。租賃住宅之面積在100平方公尺以下有32,658戶,占59.46%。100~未滿200平方公尺有19,668戶,占35.81%。200~未滿300平方公尺有1,900戶,占3.46%。
  2. 複審合格戶數共計50,313戶。租賃住宅之面積在100平方公尺以下有29,919戶,占59.47%。100~未滿200平方公尺有18,031戶,占35.84%。200~未滿300平方公尺有1,746戶,占3.47%。
  3. 核定戶數共計49,469戶。租賃住宅之面積在100平方公尺以下有29,418戶,占59.47%,其中又以新北市6,573戶最多、臺北市5,797戶次之,第3為高雄市4,472戶。顯示核定戶數多於大都會區中租賃住宅面積在100平方公尺(30.25坪)以下。


圖1  98~103年底度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比例折線圖

二、 租金金額(詳表2):

因申請租金補貼者可於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定後2個月內檢附租賃契約,故租賃契約之資料件數較實際申請戶數少。
  1. 申請戶數共計54,884戶。租賃住宅租金金額在5,000元以下有11,552戶,占21.05%。租金金額在5,001~10,000元有28,092戶,占51.19%。租金金額在10,001~15,000元有10,452戶,占19.04%。
  2. 複審合格戶數共計50,284戶。租賃住宅租金金額在5,000元以下有10,858戶,占21.59%。租金金額在5,001~10,000元有25,925戶,占51.56%。租金金額在10,001~15,000元有9,339戶,占18.57%。
  3. 核定戶數共計49,441戶。租賃住宅租金金額在5,000元以下有10,685戶,占21.61%。租金金額在5,001~10,000元有25,506戶,占51.19%。租金金額在10,001~15,000元有9,213戶,占18.63%。

    (1)大部分地區之核定戶所租賃住宅之租金金額介於5,001~10,000元;但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大部分之核定戶租金金額在5,000元以下。

    (2)租金金額在30,000元以上的有新北市12戶,臺北市73戶,桃園市4戶,高雄市7戶,新竹縣、雲林縣各1戶。

圖1  98~103年底度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比例折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