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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101年度「辦理低度使用住宅及新建餘屋資訊統計與發布」委託服務案對外發布研究成果

發佈單位:管理組
發佈日期:2014/09/26

內政部營建署101年度「辦理低度使用住宅及新建餘屋資訊統計與發布」委託服務案對外發布研究成果  

 

管理組 發布日期:2013-10-30 

依據行政院9611月核定「整體住宅政策實施方案」,台灣未來住宅政策首要目標為「健全住宅市場」,而「加強住宅及不動產相關資訊的建置及發布」為其最重要的執行策略之一,其中空餘屋資訊更是影響住宅及不動產市場景氣及價格之重要資訊。

 

 

營建署自97年以來,利用全國之房屋稅籍資料與台電用電資料進行勾稽分析,並將成果與專家學者歷經無數次之溝通討論,終於獲有共識,將其中月平均用電度數低於60度的住宅,定義為低度使用(用電)住宅。經統計分析民國97年至100年,全國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比例從11.52%(89731宅)逐漸降低至10.15%(813,925宅),惟至民國101年卻小幅增加至10.63%(863,083宅),整體而言在過去四年之中之變動幅度不大,顯示住宅市場發展穩定。另外從六都來看,其101年度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數分別為:台北市7.81%(68,504宅)、新北市7.97%(119,136宅)、桃園縣10.81%(79,969宅)、台中市10.61%(10938宅)、台南市10.73%(69,335宅)及高雄市10.88%(108,460宅),顯示雙北之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比例均維持在7-8%之相對低點,具有人口活動較為頻繁之指標意義。

 

 

此外,營建署也利用全國之地政登記資料、房屋稅籍資料與台電用電資料進行分析,將屋齡五年內、仍維持第一次登記且有銷售可能性的住宅予以篩選統計,並定義為新建餘屋(待售)住宅。統計101年第四季全國新建餘屋(待售)住宅為3123宅,而六都101年第四季新建餘屋(待售)住宅分別為:台北市3,288宅、新北市6,808宅、桃園縣1,861宅、台中市3,122宅、台南市2,260宅及高雄市3,965宅,顯示目前市場待售住宅仍以新北市及高雄市數量較高。

 

 

營建署表示,如欲瞭解更詳盡之全國各縣市及各鄉鎮市區之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比例和宅數及新建餘屋(待售)住宅數,可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網站(https://pip.moi.gov.tw)左側「住宅統計」選單中點選「政府機關資訊連結」查詢各項數據結果。

 

 

單位主管:劉田財 組長

聯絡電話:02-8771-2861

發稿單位:管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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