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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

中央地方齊協力 包租代管祭誘因 臺北、臺中市社會住宅房屋稅、地價稅可減免

2017/10/30內政部營建署

為鼓勵房東參加政府辦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臺北市及臺中市等2直轄市政府完成房屋稅、地價稅可比照自用住宅稅率之自治條例草案,且可溯及至住宅法修正施行日(106年1月13日),各該自治條例草案如獲市議會通過,大大提高房東參與的意願,有租屋需求的民眾因而受惠,內政部對此表示肯定,也呼籲其他4直轄市儘速比照辦理。

內政部指出,為鼓勵房東釋出空餘屋轉化為社會住宅。今年度將補助6直轄市辦理1萬戶,除就房東賦稅優惠外、政府也提供每年1萬元的修繕補助,及針對包租方案每年最高3,500元的居家安全險補助,以多種優惠措施,鼓勵房東積極參與。此外,針對有居住需求的弱勢民眾也將提供租金補助,

內政部提到,今(106)年1月13日修正施行的住宅法,新增以包租代管方式推動社會住宅的規範,並修正房屋稅、地價稅、綜合所得稅相關賦稅優惠規定。例如每屋每月租金收入1萬元以下可免納綜合所得稅,其租金收入超過1萬元部分,房屋必要損耗所支出費用亦可再減除百分之六十;至房屋稅及地價稅因屬地方稅,則由地方政府自行訂定減免規定。內政部呼籲新北市、桃園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4直轄市政府,比照臺北市及臺中市等2直轄市政府作法,加快腳步,訂定自用住宅的房屋稅與地價稅優惠稅率。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今年度的包租代管計畫,會先補助6直轄市辦理1萬戶,目前臺北市政府已完成招商作業,預計今年10月底開辦,新北市、臺中市及臺南市政府刻正辦理招商作業中,預計今年11月底開辦;桃園市及高雄市政府預計於11月陸續上網公告徵求業者。歡迎有意提供房屋出租之房東,得先向即將開辦的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及臺南市等4直轄市政府住宅單位洽詢。

最後,內政部特別感謝臺北市、臺中市支持修正房屋稅、地價稅優惠規定,並感念6直轄市政府推動辦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各項業務,透過中央及地方齊心努力,包租代管民間空屋的方式未來也將擴大到其他縣(市)辦理,除可增加社會住宅供給,也能協助房東有效管理房屋、房客順利租屋,並與送立法院審議中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銜接,以有效提升住宅租賃服務品質及專業水準,落實保障租賃雙方權益,健全住宅租賃市場,同時發展租賃服務產業,創造房東、業者、房客三贏局面。

聯 絡 人:朱慶倫 組長聯絡電話:(02)8771-2625發稿單位:營建署